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文

 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

  三、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、分租、转让、转借,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。联营牟利。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,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,否则,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,收回房屋。

  四、甲方负责维修保养房屋,确保住用安全。甲方对出租房屋,确实无力修缮时,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另签协议书进行和修,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可报抵房租(甲方须到房管机关纳税费)或由甲方分期偿还。

  五、租赁期间,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、用途。因业务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改、添建或改装门面、室内装饰等,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,议定今后处理办法,并另签协议(一式三份,其中一份报房管部门备案)。

QQ截图20170405094811.jpg

相关标签:

房屋合同

更多

沪ICP备11048977号    Copyright © 2011-2018 All Rights Reserved

本站作品均来自互联网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如有侵犯您的版权,请联系 229554372@qq.com,我们将立即处理。

登录后立即下载原创商用设计作品
登陆 注册